在我国历史上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唐代是为数不多经济较为发展、国家较久统一、政治较为开明、对外较为开放、文化较为发达的时期。形成这一局面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职官制度上注重省官清吏是其中的重要一环。作为封建王朝,其自身诸多弊端如专制腐败等,不可能不对政治各方面包括官制在内以重大影响,而形成机构庞杂、官吏冗滥、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局面。每当这时,有见地的明君贤臣总会抓住此一要害,进行整饬。所以,有唐一代就不止一次出现过官吏冗滥与省官并职交替变化的现象。
据《新唐书·百官志》记载:“初,太宗省内外官,定制为七百三十员,曰:‘吾以此待天下贤材,足矣!’”《旧唐书·曹确传》称“太宗初定官品令,文武官共六百四十三员”,较《百官志》记载还要少。时隔一百六七十年,当杜佑“建中中忝居户部,专掌邦赋”时所著《通典》的记载已经是“计文武官及诸色胥吏等总三十六万八千六百六十八人”。这其间可能有认定与统计上的出入,即是如此,这种悬殊数字,也还是够惊人的。太宗朝全国三百万户,虽中经玄宗朝约有三倍的发展,但经战乱人口锐减之后,至建中年间恢复得大体与唐初持平(《文献通考》),而官员总数却是数百倍地几何级数递增。“吏属太广,实扰于时,古者以十羊九牧,不知所从,今十羊百牧矣。”(牛希济《治论》《全唐文》卷845)张在其《朝野佥载》卷四针对职滥官冗的状况,作歌谣讥之曰:“补阙连车载,拾遗平斗量,杷推侍御史,碗脱校书郎。”可见其一斑。
官吏冗滥的成因大体不外下列诸端:(一)皇帝滥封。(二)政治腐败。(三)权置不罢。(四)商贾入仕。
上述各种渠道再加上战争时期的需要,武官的大幅增加,藩镇不受中央节制地方官吏的大增,致使官吏员额骤增暴涨,官府人满成患。职滥官冗,造成了极大的危害。首先,助长了腐败蔓延。在大量的冗官中有不少即如上述比着花钱行贿得来的,他们绝不做亏本的买卖,一旦官职到手,“一钱之出,希十钱之入。”(牛希济《崔烈论》)其次,造成社会心态扭曲,使得许多根本不具备入仕条件者亦拼命跻身其中,觊觎仕途。第三,造成恶者当道、贤者在野的局面。第四,造成人民经济上的严重负担,使国家难以为继。
面对职滥官冗的现状,众多有识之士提出撤重去冗、省官清吏的对策。杜佑在《通典·职官》中曾说:“十羊九牧,疲吏烦众,顾兹大弊,实思革之。”
为了省官并职得以达到预期目的,控制整体编制,宏观上掌握现有人口、田亩、粮食产量这些基本情况是十分必要的。至于省官并职中怎样省、省什么官,则更是问题之关键。用级别、年龄这些死的条框划线是最简易的办法,但也是最糟糕的办法。因为“天下求进之臣,智者不肯自言不肖,愚者不肯自言不贤,故使贤愚混杂,善恶同群,真智真愚,何所分别?取之则善恶进,舍之则贤愚退,何不使至愚在野,至贤入仕。”(刘允章《直谏书》《全唐文》卷804)也就是说省官应该是一个抉择官吏的机会,只有“汰去滓者,菁华乃出。”(《新唐书·杨嗣复传》)这些真知灼见对那些用级别、年龄线一刀切的论者来说,无异醍醐灌顶。
针对官员队伍中大量为买官、贿官而升擢,本身必为贪官的现实,有人提出把省官与肃贪结合起来,对官吏进行一次严格的考核。“都督、刺史、上佐、畿令任未四考,不得选。”考核结果,对那些“不率宪章,公犯赃污,侵牟万姓,鞫按非虚,刑宪已及者”,绝不能养痈遗患。为了清除“为政之蠹”的贪污腐败行为,必须坚持“以赃论废”,“内外官人有犯赃贿推勘得实者”,除了绳之以法外,“不数十年不赐收录(重新录用)”而对不称职或虽有贪暴行为,但罪行不大的则“免归田里,以明赏罚之信。”在贪官污吏占有相当比例的封建社会单靠揭露法办已经根本不可能的情况下,通过省并机构、消除冗员的机会,把他们“免归田里”,对其本人来说,虽然比易地做官、继续盘剥百姓差了许多,但比起列罪公堂、锒铛入狱来说,也还不失为一个较好的结局。
人员分流也是解决官冗吏众的办法之一。特别是对那些原本务农经商者,“使其耕桑,任其商贾,何为引令入仕,废其本业?”(韩琬《论时政疏》)让这一部分人回到他们轻车熟路的原来职业中去,展其所长,也算是各得其所。
鉴于已往“京官有犯及声望下者,方遣牧州”的现实,省官并职中将冗员层层往下级安排也是不可取的。为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还宜推行“天下刺史、县令,皆取才能有称望者充”,“应有迁除”“先于刺史、县令中选用。”(《旧唐书·韦嗣立传》)
针对高官子弟官高才疏且多居中枢要职的情况,萧至忠指出“宰相要官子弟,多居美爵,并罕才艺,而更相诿托”,认为应该“爱惜爵赏,官无虚授,进大雅以枢近,退小人于闲左,使政令惟一,私不害公”,并建议中宗应循贞观故事:“自宰相及诸司长官子弟,并授外官。”(《新唐书·萧至忠传》)
上列诸建议,或被采纳,或遭拒绝,情况不一。但把省官与清吏相结合,把消除冗员与简拔官吏相结合,而以贪廉作为撤并机构时取舍官吏中之主要标准,当不失为封建社会中明君贤臣之远见卓识。
省官清冗要触动相当一部分官吏的切身利益,而封建社会为官出仕皆有一定的根基背景,所以一人之贬汰,其阻力则大大超出其本人,推行大力并职省官的政令,不能不成为一场深刻的变革。
变革从个人得失来说是利益的再分配,矛盾与斗争自不可免。不过,官冗吏滥的弊端毕竟是人所共见的事实,正义之士都具有迫切的变革愿望。和其他事物一样,省官消冗在推行过程中出现一些曲折与反复也是不可避免的。“(张)延赏奏议请省官员,曰:‘旧制官员繁而且费,州县残破,职此之由’,‘请减官员,收其禄俸’,及减员人众,道路怨叹,日闻于上”,马燧、韦伦并谓“减员招怨,并请复之”。“李泌初为相,采于群情,由是官员悉复。”(《旧唐书·张延赏传》)但在张延赏死后,李泌在复其减官不久,还是将中朝官常侍、宾客削减了百分之六十;左右赞善削减了三分之二(《新唐书·李泌传》)。由此可见,省官消冗是改革官吏冗滥的必由之途,虽然,有时候碍于短暂的个别情况而产生反复,但为了摆脱政治经济上的困境,最终还是不得不采取这一措施。
省官清冗要认清当时的情况,采取得力的措施,但也得有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开始阶段,人们还没有清楚认识到其必要性时,出现一些迷惑乃至反感,都是可能的。一经分清是非,人们自然会改变态度。卢怀慎《陈时政疏》在痛斥官场黑暗腐败为“国病”、阐释了省官清吏的必要之后,也估计了人们对省官的认识过程:“昔子产相郑,更法令,布刑书,一年人怨,思杀之;三年人德而歌之。”这个转变过程反映了人们认识的飞跃,也证明推行省官清吏政令尽管步履艰难,但由于有大多数人的拥护,最终还是能够取得成果的。